亿万先生MR


2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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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組織申報2011年度第二批和2012年度*批天津市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

作者:


各有關單位:

 

 

為了貫徹市委、市政府構建“智慧天津”的總體部署,積極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在社會和經濟發展各領域的深入應用,按照我委對全市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和有關文件規定,現就申報2011年度第二批和2012年度*批天津市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要支持範圍

2011年度第二批和2012年度*批天津市信息化專項資金重要支持進一步完善電子政務、深度推進兩化融合、啟動物聯網應用示範工程、積極促進三網融合和加強信息化環境建設等領域,具體範圍參見《2011年度第二批和2012年度*批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指南》(附件1)。

 

二、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為市級主管單位和在我市註冊成立兩年以上的獨立核算法人單位。

(二)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是項目的建設者或產權擁有者,而非項目的中介機構。

(三)每個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對已獲專項資金支持但項目未通過驗收的單位申報的項目,原則上不予受理。

(四)同一項目已獲其他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原則上不再予以支持。

 

三、項目申報材料

(一)《天津市信息化項目申請表》(附件2);

(二)《天津市信息化項目建議書》(附件3);

(三)《天津市信息化項目申報說明表》(附件4) ;

(四)2011年項目支出預算申請表(附件5) ;

(五)註冊法人登記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複印件);

(六)項目申報單位對項目申報材料及其他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相關材料;

(七)企業作為申報單位時,須提交近兩年經審計的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四、項目申報要求

(一)申報2011年度第二批和2012年度*批天津市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必須符合《天津市信息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津信計劃【2008】5號)和《天津市信息化項目管理規定(實行)》(津經信財【2010】9號)的規定。

(二)項目申報單位申報項目須經推薦單位推薦。區縣所屬單位需區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各委辦局及下屬單位需委辦局(局級)推薦,各大型企業集團及下屬單位需大型企業集團推薦。

(三)項目申報材料包括紙質版一式四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並另附電子版一份。

(四)紙質版採用A4紙封裝。

(五)受理申報的時間為2011年6月20日至6月24日。

 

五、聯繫方式

項目申報的有關文件、具體要求及表格(含附件1、2、3、4和5)可在天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網站www.tjiec.gov.cn下載 。

聯繫人:天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財金處 張永青

電話:83608076;傳真83605812

地址:河西區友誼南路35號城市大廈1204房間

郵編:300061 e_mail:zhangyq@tjeic.gov.cn

 

附件: 1.《2011年度第二批和2012年度*批信息化專項資金項目指南》

2.《天津市信息化項目申請表》

3.《天津市信息化項目建議書》

4.《天津市信息化項目申報說明表》

5.《2011年項目支出預算申請表》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相關附件:

附件:附件1

附件:附件2

附件:附件3

附件:附件4

附件:附件5